上海探索律师事务所
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
(2023年9月1日)
国务院2023年7月发布、自2023年9月起施行的行政法规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。 《条例》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,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等法律制定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3年7月3日发布,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
(2016年2月4日)
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,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活动,根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,制定本办法。
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
(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布, 2023 年 1 月 12 日修订)
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业务主体第三章 业务形式第四章 非公开募集第五章 投资运作第六章 信息披露第七章 变更、终止与清算第八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九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,保护投资 者及相关
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
(2014年6月30日)
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,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制定本办法。
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
(2014年2月7日)
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)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
(2022年6月6日)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私募基金)电子合同业务活动,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,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自律规则等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合同,是指私募基金当事人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,并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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